档案初级职称评审需满足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核心条件,包括管理员需大专或高中学历+1年工作经验,助理馆员需本科/硕士学历+1年经验或大专学历+管理员职称+2年经验。评审注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及业绩材料,事业单位还需符合岗位空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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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申报者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近5年考核合格。学历需国家认可,初次评审或转岗人员需参加档案专业培训。 -
学历与资历要求
- 管理员:大专或高中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能完成基础档案整理。
- 助理馆员:本科/硕士学历+1年经验;或大专学历+管理员职称+2年经验;或高中学历+管理员职称+4年经验。需掌握档案业务方法,具备基础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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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材料提交
每年需完成90学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占2/3),提交业务自传、培训证书、学历证明等。事业单位申报需提供空岗证明,材料需公示5个工作日。 -
特殊情形处理
非档案专业职称转评需在档案岗位工作满1年;全日制档案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可直接认定职称。退休人员、公务员及教师不得申报。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微调,建议提前查阅当地档案局通知,确保材料完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