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草案对违法行为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扩大处罚范围、优化处罚程序、强化特定领域监管三大方向,通过新增违法行为类型、完善处罚措施与幅度、引入认错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实现法律与社会治理需求的动态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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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处罚范围
修订草案将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软暴力”等新型危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并首次明确对虐待监护对象、违法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针对网络空间乱象,草案新增对“刷好评”“李鬼式搜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填补数字经济监管空白。 -
优化处罚措施与幅度
草案建立认错认罚从宽制度,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减轻处罚,同时延长从重处罚的时效至一年。罚款幅度根据经济水平动态调整,并重点提高对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公共场所招嫖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
强化特定领域监管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草案增设询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记录封存等程序;对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设置最高500万元罚款,防止“内卷式竞争”。妨害警察执行公务、拒不整改治安隐患等行为被明确列为从重处罚情形,凸显公共安全优先性。
修订草案通过精细化立法回应社会关切,既保障执法灵活性,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未来需关注新规落地与既有法律体系的协同,确保法律实效与公众预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