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破产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资不抵债”,而是指联邦或地方政府因财政危机无法履行债务或支付义务,需通过法律程序重组债务或暂停偿债,以恢复财政健康。 其核心是债务违约风险与财政重组机制的结合,本质是现代政府财政权受限的体现,而非政府职能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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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财政的特殊性
美国政府破产不同于企业破产,不涉及“法人资格”消灭。联邦政府因拥有货币发行权,理论上可通过印钞避免违约,但会引发通胀和美元信用危机;地方政府则需依据《破产法》第九章申请破产保护,通过债务重组、削减开支或增税恢复收支平衡。例如,1994年加州橘县因投资失败破产后,通过资产出售和财政紧缩逐步恢复。 -
债务上限与“技术性破产”
美国联邦政府债务已突破36万亿美元,占GDP的133%。若国会未及时提高债务上限,财政部将耗尽现金储备,导致短期支付违约,即“技术性破产”。例如2025年8月可能出现的“X日”,政府将无法支付社保、军饷等账单。但此类危机通常通过政治妥协临时解决,历史上103次债务上限调整均未实际违约。 -
地方政府的真实案例
地方政府破产更常见,如2008年阿拉巴马杰佛逊县因32亿美元负债破产。触发原因包括税收锐减、投资失败或福利支出膨胀。破产后需裁减公务员、出售公共资产或提高税率,但公共服务(如警察、医院)仍维持运转。 -
全球影响与经济逻辑
美国政府破产风险会冲击美元霸权地位,引发全球抛售美债、**震荡。但因其债务以美元计价,“印钞还债”能力使其实际破产概率极低。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破产更可能实质性发生,但通过法律程序可避免系统性崩溃。
提示:美国政府破产本质是财政权与政治博弈的产物,需区分“支付危机”与“信用崩塌”。投资者应关注债务上限谈判进展及地方财政健康状况,而非过度担忧联邦政府“破产”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