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引导农民采取科学措施保护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政策核心目标
以“藏粮于地”为核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撂荒,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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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范围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公职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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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方,农场自营或转包非本农场职工耕种的土地不补贴。
三、补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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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优先使用),未确权的按二轮承包面积或计税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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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则 :各旗县可在国家政策基础上选择一种或多种面积类型,避免年度调整。
四、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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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全国多数地区执行每亩112元,如上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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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实施 :部分地区根据资金总量和面积测算确定标准,旗县内采用统一标准。
五、不予补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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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用途变更 :新增违法开垦、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用耕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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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行为 :连续撂荒1年及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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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未回收废旧地膜、在禁种区域种植高秆作物等。
六、发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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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原则上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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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制 :每年由乡镇政府核实,县级部门联合审核抽查。
七、政策延伸
部分地区(如三亚市)结合本地特色,推广“稻菜轮作”等生态模式,鼓励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
总结 :该政策通过明确对象、规范依据、严格审核,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同时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