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变化主要体现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施要求及评价体系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核心变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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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升级
明确以“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为核心,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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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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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整合 :将小学品德与生活、初中思想品德合并为“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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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课程改革 :一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八至九年级分项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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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实践前置 :科学、综合实践活动起始年级提前至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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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信息科技独立 :从综合实践中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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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要求细化
增加课程标准编制、教材编写要求,明确省级和学校职责,强化监测与督导机制。
二、关键调整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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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比例 :体育与健康课占比10%-11%,超越外语(6%-8%)和理化生、科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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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段调整 :由原三个阶段改为四个阶段,强化幼小、初高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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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强化 :词汇量增至2000,注重实际应用与跨学科融合。
三、评价体系革新
研制学业质量标准,明确核心素养目标,实现“教、学、考”一致性,增加教学案例指导。
四、课程内容优化
采用主题、项目式学习,整合跨学科内容,突出实践要求,强化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