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核心依据为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并需结合地方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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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按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具体倍数由省级政府规定。若地方已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则直接套用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面积×单位面积年产值×补偿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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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每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总额不超过15倍年产值。人口数=被征耕地面积÷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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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及附着物补偿:青苗按生长阶段补偿(如播种期补偿工本费,成长期补偿一季产值),多年生经济林木需支付移植费或砍伐补偿。其他附着物(如水利设施、房屋)按地方标准或协商价赔偿。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因区片综合地价、地方政策或特殊项目(如国家重点工程)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获取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