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历史沿革可总结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秦朝时期(前214年)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设立揭阳戍守区,隶属南海郡,揭阳作为县治名称首次出现,是粤东地区最早建置的行政单位之一。
二、汉朝建制(前111年)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正式建制揭阳县,管辖今潮汕、兴梅及福建龙溪、漳浦等地,揭阳成为岭南地区重要行政中心。
三、宋朝复置(1140年)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重建揭阳县,县治迁至榕城(今榕城区),此后揭阳县建制沿用至1991年撤县建市。
四、撤县设市(1991年)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揭阳县,设立揭阳市(地级市),原揭阳县辖区拆分后分别归属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
五、现代发展
揭阳市现辖5个区、2个县,是粤东古邑、潮汕文化发祥地,拥有2200余年历史,现以经济、文化、商贸中心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