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关系证明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正反面复印件)。
- 若申请人或关系人在国外,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 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相关通行证和身份证。
2. 亲属关系证明
-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籍登记记录底册。
- 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登记记录底册。
- 其他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详细列明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亲属关系。
3. 其他材料
- 若申请人或关系人已注销户口,需提供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
-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
4. 注意事项
- 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视案情和公证员指示而定。
- 所提交材料一般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证机关确认。
办理子女关系证明时,请提前准备上述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清晰度,以便顺利完成申请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部门获取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