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加分资格认定流程的核心在于满足户籍、家庭结构及政策时效三大条件,需提交《独生子女光荣证》等证明材料,并通过村(居)委会至教育部门的逐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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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申请人需为农村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农村居民,家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无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部分省份要求户籍连续满10年并享受农村集体权益,国家工作人员子女通常不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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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家庭需补充离婚证明及父母婚育状况声明,丧偶家庭需提供死亡证明。部分省份要求学校开具高考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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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本地考生:向学校提交《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经学校盖章后,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初审并逐级上报至卫健局终审。
- 外地考生:按学籍所在地要求提交材料至户籍地村(居)委会,最终由省级卫健部门审核。
- 时间节点:多数地区集中在高考前一年的11月至12月,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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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通过初审的名单需在村(居)委会、学校及招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加分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提示:政策存在地域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户籍地卫健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流程合规,避免因信息偏差错过申报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