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考赋分规则的核心是"3+3"模式:前3门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后3门从政治、历史等7科中自选,按等级赋分制转换成绩。 关键亮点包括:①每科满分100分,按考生排名比例划分21个等级;②第1等级(前1%)赋分100分,最低第21等级赋分40分;③赋分后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与必考科目分数直接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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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标准
选考科目卷面成绩不直接使用,而是按全省考生排名比例划分等级。例如:前1%为第1等级(100分),1%-3%为第2等级(97分),以此类推至第21等级(40分)。每个等级差3分,确保公平性。 -
赋分科目范围
适用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选考科目。外语科目提供英语、日语、俄语等6种语言选项,成绩按卷面分直接计入。 -
成绩有效期
选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但外语成绩可保留2年。若考生对赋分结果不满意,可在次年重新报考同一科目,系统自动取最高赋分成绩。 -
特殊情况处理
当某科目报考人数不足6.5万时,按实考人数前1%比例划定第1等级。缺考考生该科成绩记0分,但不影响其他科目等级划分。
浙江选考赋分规则通过等级转换消除了不同科目间的难度差异,强调学科竞争力。建议考生结合自身优势科目选择组合,并关注每年微调的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