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实施后的审计流程主要围绕合规性、风险控制和证据收集展开,具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阶段:
一、审计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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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与立项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及双方权责。审计机关需评估被审计单位可审性,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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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团队与计划制定
组建专业审计组,制定详细审计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审计重点及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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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与通知书送达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资料、账户信息等,并获取书面承诺。
二、审计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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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与控制测试
识别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询问、观察、检查等程序测试控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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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程序与证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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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对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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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函证、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收集充分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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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证据与数据验证
从银行等第三方获取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书面证据,确保信息真实性。
三、审计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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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与审核
整理审计底稿,分析问题并形成审计意见,经复核后提交征求意见稿,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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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与定稿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审计机关审定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后续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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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决定与执行
对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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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与申诉机制
建立审计档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五、合规性要求
新会计法强化了审计的合规性审查,审计流程需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