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易采招投标法规的核心在于规范程序、保障公平竞争,并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透明度。其重点包括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强制覆盖、国有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以及项目班子人员锁定机制等创新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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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招投标活动,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国有资金项目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优先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全流程操作。 -
招标程序与文件要求
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文件需明确技术规范、评标标准及投标保证金要求。6000万元以下房屋工程和3000万元以下市政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简化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
评标与定标规则
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或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名且须按排名顺序确定,杜绝招标人随意选择。 -
监管与处罚机制
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督,对中标项目班子人员实施锁定管理(如建造师不得随意更换)。违规行为将面临信用扣分、投标资格限制等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
争议解决与权益保障
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同时设立独立投诉渠道。招标人需公示中标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合法性与结果公信力。
黑龙江通过细化法规条款与技术创新,持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企业参与时需重点关注电子化流程适配性、人员锁定风险及信用记录管理,以合规为前提提升竞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