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折合分计算方法是基于考生原始成绩和全省排名,通过标准分转换公式得出。 关键亮点包括:①采用“标准分+等级分”双轨制;②语数外按原始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③总分为750分(语数外各150分+选考科目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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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构成
- 语文、数学、外语:直接使用卷面原始分,每科满分150分。
- 选考科目(6选3):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3科,按等级赋分后每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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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赋分规则
选考科目成绩按全省排名比例划分为8个等级(A+、A、B+、B、C+、C、D+、D),对应赋分区间为91-100分至41-50分。例如,前1%考生得A+,赋分100分。 -
总分计算
折合总分=语数外原始分之和(450分)+选考科目等级赋分之和(300分)。例如,某考生语数外均130分,选考科目赋分为95、88、82,则总分为130×3+(95+88+82)=645分。
提示:实际赋分以当年考试院公布细则为准,考生需关注选科组合的全省竞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