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填写需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本科生直接填写高考前户籍地,研究生分情况处理:无工作经历者同本科生,有工作落户者以工作地为准(若明确不回原工作地则恢复本科前户籍地)。 填写格式必须精确到地级市或直辖市区县,错误将影响档案派遣、落户等关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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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生源地:高考时的常住户籍所在地,与报考地或现户籍无关。例如,高考时户籍在A市,即使高中借读B市或大学迁户至C市,生源地仍为A市。若多次参加高考,以最后一次高考户籍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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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生源地:分两类情况:
- 无工作经历:与本科生规则一致,即本科入学前的户籍地。
- 有工作经历且落户:以工作地户籍为生源地;但若毕业时不回原工作地,需改回本科入学前户籍地。例如,工作落户上海后读研,若毕业不留沪,生源地需调整为高考前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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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父母户籍变动:大学期间父母户籍迁移至新址,需提供户口证明,生源地可更新为新址。
- 集体户口:学校或工作地的集体户口不可作为生源地,需按原户籍填写。
- 专升本/借考:专科入学前户籍或高考原户籍地为准,借考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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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范:格式为“省+市+区/县”(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直辖市需细化到区(如北京市海淀区)。县级市或自治区直接填写名称,无需细分。
提示:生源地直接影响档案派遣和落户,务必核对无误。若填写错误,需立即联系学校或就业部门更正,避免影响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