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通过“放管服”改革、强化成果导向、精简流程等关键举措,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核心政策涵盖项目经费自主权下放、破除“唯论文”评价体系、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等,为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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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简化项目申报与过程管理,实行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推行分批评审机制,精简重复性材料提交要求。对支持金额较小的项目实行目标导向的自我管理,重大关键项目则需动态汇报阶段性成果,减少非必要过程干预。 -
构建以信任为前提的自主权机制
赋予科研单位在经费调剂、设备费以外的科目自主支配权,允许科研人员在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对需国家层面试点突破的领域,支持通过“一事一议”确定个性化管理方案,确保创新实践与制度弹性相匹配。 -
重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整合重复性人才计划,实施申报查重以避免多头资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单一评价标准,转向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分类考核。针对核心技术攻关团队,推行“年薪制+清单管理”,稳定支持顶尖人才长期研发。 -
强化绩效管理与责任分担
实施科研项目分级绩效评价,聚焦关键节点考核,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后续资源分配。在审计机制上,通过联合主管部门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减少对常规科研活动的过度检查,同时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主体责任。
简化流程、放权赋能与精准监管的协同推进,标志着科研管理从“重过程管控”向“重目标成果”转型。通过释放制度红利,引导科研资源向原创性、引领性领域聚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注入持久动能。科研团队需深入研读政策细则,合理利用自主权限,在合规框架内最大化创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