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迟到扣款标准,但明确规定扣款不得超过员工日工资的20%,且扣款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制定具体规则需遵循《劳动合同法》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违法克扣工资将面临劳动监察处罚。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20%。
- 扣款后剩余工资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需按最低工资发放。
-
企业制定规则限制
- 需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迟到扣款条款,并经民主程序公示。
- 单纯迟到(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扣款属于工资扣除,非罚款,金额需合理。
-
地区差异
- 部分地方性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要求扣款需与违纪程度相适应。
- 深圳等地规定:每月扣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30%。
提示:劳动者若遭遇超额扣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保留考勤记录和工资条作为证据。企业应通过弹性考勤、调休等方式人性化管理考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