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但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清单未列项目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处理:
核实清单与图纸的一致性:首先确认清单是否与施工图纸、设计文件一致。如果图纸中有明确要求实施的项目而清单中未列,则属于漏项。
明确责任归属: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若漏项属于招标人编制失误,施工单位可提出补充申请。
提交补充申请:施工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交补充申请,说明漏项的具体内容及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等)。
协商确认单价:对于新增项目,双方需协商确认合理的综合单价。若合同中已有类似项目,可参考其单价;若无,则需根据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重新商定。
签订补充协议:在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单价及结算方式,避免后续争议。
确保结算依据明确:新增项目的计量和结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并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解决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目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