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吊销后,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关键步骤包括:明确复议期限、准备充分证据、提交书面申请并配合审查。复议成功可恢复驾照,失败则需接受处罚或考虑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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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期限与机关
复议需在收到吊销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逾期可能不予受理。复议机关通常是原处罚机关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具体需根据吊销决定作出机关的层级确定。 -
材料准备
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写明事实、理由及请求)、身份证明、吊销决定书原件及支持复议主张的证据(如行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需能证明处罚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问题。 -
申请与审查流程
书面或在线提交申请后,复议机关会审查材料完整性,可能要求补正或调查核实。申请人需配合提供补充材料或陈述意见。复议机关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决定的裁决。 -
结果处理与后续途径
若复议撤销吊销决定,可恢复驾照;若维持原决定,需接受处罚或考虑行政诉讼。注意,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复议成功率较低,建议优先整改并重新考取驾照。
提示:复议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持理性沟通。若对流程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以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