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已就业创业,只要不是定向培养毕业生,之前未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均可申请。
申请条件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 未享受过类似补贴。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 困难情形证明(如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
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通过所在院校或指定平台提交相关材料。
- 审核公示:院校或市级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
- 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注意事项
- 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可申请。
- 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毕业生不可申请。
- 之前已享受过类似补贴的毕业生不可重复申请。
申请前请务必确认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以免影响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