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个税税率与全国标准一致,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3%-45%),同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关键亮点:①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②年终奖可单独计税;③沈阳、大连等城市执行统一标准。
分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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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档次
- ≤36000元:3%
- 36000-144000元:10%
- 144000-300000元:20%
- 300000-420000元:25%
- 420000-660000元:30%
- 660000-960000元:35%
- >960000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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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
- 起征点5000元/月(年收入6万以下不缴纳);
- 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可税前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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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
2025年前可选择单独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3%-45%)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提示:灵活运用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住房**)可显著降低税负,建议通过个税APP实时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