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后,资金会全额转入新工作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若涉及房贷还款则直接划至还款银行账户。转移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全程线上操作,无需职工两地奔波,且账户余额、缴存年限均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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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向明确
转移资金根据职工新就业状态分为两类:一是转入新单位开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二是已购房且处于还贷期的职工,资金直接划入**还款账户。原账户销户后,余额通过公积金中心对公账户中转,最终计入新账户。 -
转移条件与流程
- 需满足新账户连续缴存满6个月,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线下申请。
- 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生成转移联系函,转出地审核后划转资金,全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多地支持单位集中代办,需提供身份证、转移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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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权益保障
- 转移为全额划转,包括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不影响账户利息。
- 缴存年限合并计算,异地**资格按新参保地政策执行(如长沙需合并缴存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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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处理
- 若转移后新账户余额未更新,需等待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完成资金核对与入账。
- 原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就业的可直接提取销户,无需转移。
公积金异地转移实现“账随人走”,建议提前确认转入地政策,避免影响**或提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