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消防规范的核心要求包括:严格遵循《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火标准》GB50229-2019,按机组容量配置灭火系统与消防站,强化人员资质与动火管理,并建立全流程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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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系统配置
汽轮发电机组和燃气轮发电机组需根据单套机组容量匹配燃煤电厂的消防标准,燃气轮机组优先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配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油浸变压器等设备需设置水喷雾或泡沫喷淋系统,消防车数量根据机组容量(如300MW级配2辆、1000MW级配3辆)动态调整。 -
人员与培训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专职消防队员须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全员每年至少一次消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需通过考核,重点掌握“四懂四会”技能。 -
动火与日常管理
动火作业需审批并清除可燃物,配备监护人和灭火器材。每日防火巡查与月度专项检查结合,消防档案需包含设施配置、演练记录等,电子与纸质双备份并存档于消防控制室。 -
结构与设施防火
电缆密集区域(如机炉接口、竖井)需防火封堵,煤棚防火分区不超过12000㎡且设10m隔离通道。钢结构耐火极限需达标(柱2.5小时、梁1.5小时),消防电源按一级负荷供电并保障自动设施全天候运行。
提示:电厂消防需动态结合技术规范与实操演练,定期更新预案并联动城市消防监控系统,确保风险全链条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