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三类事故"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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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
- 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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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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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事故
-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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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
- 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二、道路交通事故(按伤亡和财产损失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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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
- 轻伤1-2人,或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或非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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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
- 轻伤3人以上,或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或非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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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 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
三、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按原因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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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
- 施工过程中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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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事故
- 因设计缺陷、材料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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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事故
- 因技术失误(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案不当)导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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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事故
- 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如污染、塌陷)造成影响的事故。
注意 :不同领域对"三类事故"的定义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若指生产安全,建议参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