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最早可追溯至古埃及和古罗马,但严格的法律规范与宗教化推行起源于欧洲,尤其是基督教的影响使其成为主流制度。
-
古埃及的早期实践:公元前3100年左右,古埃及已出现一夫一妻制,尽管贵族可能存在多妻现象,但平民普遍遵循这一制度,并影响了后来的古希腊和古罗马。
-
古罗马的法律确立:公元前2世纪,罗马共和国通过法律将“神圣婚姻”规定为一夫一妻制,禁止婚外情与纳妾,甚至皇帝也受此约束。罗马法学家莫德斯丁称婚姻为“一夫一妻的终身结合”。
-
基督教的制度化推动:中世纪欧洲通过基督教教义强化一夫一妻,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持续”,禁止离婚与多配偶。1545年特兰特会议正式将其纳入教会法,成为西方婚姻基石。
-
中国的“一妻多妾”与转型:古代中国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直至1950年《婚姻法》才完全确立一夫一妻。而渤海国等少数地区因女性强势曾短暂推行严格的一夫一妻。
总结:一夫一妻制的起源多元,但系统性规范始于欧洲,最终通过宗教与法律成为全球主流,体现了对平等与伦理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