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包括监督效率低下、机制运行不畅、协同不足及惩处乏力。当前财会监督仍依赖传统手工查账,信息化水平滞后;内部监督机构权威性不足,人员专业能力薄弱;跨部门协作松散,重复监督与信息壁垒并存;违法成本低导致震慑力不足,整改流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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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手段落后与数据整合不足。多数基层监督仍以手工查阅凭证为主,与监督对象的信息化水平严重脱节。即便部分区域建立大数据中心,数据完整性、时效性和应用效率仍不足,难以支撑精准监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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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监督机构多隶属经营层,独立性差且统筹层次低,重大经济活动常排除监督参与。人员配备不足、兼职现象普遍,加之激励机制缺失,导致监督职能虚化,甚至沦为“形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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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主体协同失效。政府监督部门间计划衔接不足,重复检查率达47%;内部与外部监督信息共享不畅,结果传递范围有限,与社会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行业协会自律水平参差不齐,加剧监督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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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威慑力不足。违法成本偏低(如《会计法》罚款上限仅10万元),检查覆盖面和深度有限,问题整改多停留于表面。监督成果与政策制定、绩效评价的联动机制缺失,削弱长效治理效果。
提升财会监督效能需系统性改革:从技术赋能、机制重构到法制完善,推动监督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