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分别如下:
- 科目一 :《综合素质》
- 考查内容 :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 科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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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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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内容 :学前儿童的发展、学前教育的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组织与实施教育活动、以及进行教育评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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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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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内容 :教育知识与应用、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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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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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内容 :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和理论,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科目三 (仅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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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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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内容 :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教学设计、实施以及评价的能力。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的学段和学科,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