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安全法规体系已全面覆盖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核心法规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支柱,并配套380余项国家标准,构建起“四梁八柱”式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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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我国首部网络空间安全管理基础性法律,明确网络实名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重大突发事件通信管制等制度,严禁危害网络安全、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同时赋予公民举报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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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确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如收集、存储、使用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限制非法获取或跨境提供重要数据,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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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大数据杀熟”“过度采集”等问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禁止强制推送广告,强化敏感信息(如生物识别、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并规范公共场所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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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法规与标准: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保2.0)、《密码法》等,细化技术和管理要求。例如等保2.0涵盖定级、测评、安全设计等全流程标准,商用密码管理制度则强调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提示:企业需定期开展合规自查,重点关注数据跨境、隐私政策更新等高风险环节;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参与非法数据交易或传播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