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的核心要求是确保档案的齐全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利用性,需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并依托专业人员和规范制度实现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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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性
档案需覆盖所有门类(如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等)和载体(纸质、电子、实物等),依据《档案法》明确收集范围,包括日常公务、专项活动、重大项目等形成的材料。电子档案需与传统载体档案同等重视,确保格式规范、长期可读。 -
完整性
从内容到载体需完备无损,归档文件不得缺页漏项,保管时落实“九防”措施(防火、防盗、防潮等)。档案整理需系统化,组件真实准确,禁用不耐久字迹材料,重要文件需复制备份。 -
安全性
建立安全责任制,配置专业库房(温湿度控制在14℃—24℃、湿度45%—60%),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防盗监控。涉密档案需严格保密制度,电子档案需数据加密和容灾备份。 -
规范性
档案分类、编目、检索工具需标准化,移交时履行签字手续。人员需政治可靠、专业过硬,定期培训并做好交接。档案鉴定与销毁需经领导小组审核,避免误删有价值资料。 -
可利用性
开发档案凭证与参考价值,提供阅览、复制、证明等服务,未开放档案需审批后使用。优化检索系统,匹配用户查询意图,提升数字化利用率。
档案工作既是历史记录的保护者,也是现代决策的支撑点。只有兼顾合规性与实用性,才能让档案真正“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