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是机关单位间正式沟通的文书,核心特点是格式规范、用语严谨、一事一函。其标准格式包含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落款五部分,正文需明确事由、事项及结语,范文需根据类型(如商洽函、请批函)调整内容。关键亮点:①平行或不相隶属单位间使用;②兼具权威性与灵活性;③结语需匹配行文目的(如“请复”或“特此函告”)。
格式要点
-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XX局关于申请经费的函》,复函需标注“复函”字样。
- 正文:分三部分——
- 事由:简明说明发函背景,复函需引述来函(如“贵单位X月X日来函收悉”)。
- 事项:商洽、询问或答复内容需具体,如商洽函列明合作条款,复函逐条回应。
- 结语:去函用“敬请函复”,复函用“特此函复”,避免命令式语气。
- 落款:加盖公章,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全称(如2025年5月19日)。
范文示例
- 商洽函:某大学拟调取档案,标题为《XX大学关于商调X同志档案函》,正文写明调档原因、所需材料及联系方式,结语“请予支持为盼”。
- 复函:针对某环保局询问的复函,标题含“复函”二字,正文引用原函编号,逐项解答后以“此复”结尾。
提示:撰写时需确保内容真实、语言得体,避免冗长或模糊表述,通过规范格式和明确事由提升公函的正式性与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