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凭证,若缺失或遗失,需及时向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提交申请书、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经审核后由原发证机关补发新证并注明“补发”字样。关键点包括:补办需公告作废程序、材料需齐全、流程涉及多级审核,确保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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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条件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证明等基础材料,若证书遗失还需在县级媒体公告并公示7天。部分地区要求提交原申请表复印件或重新填写的换发申请表,材料不全需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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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 申请阶段: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遗失原因。
- 审核阶段:乡(镇)初审后报县级农业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编制登记簿并报政府签发。
- 公告程序:遗失补办需经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及政府网站多级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方可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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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因登记错误(如姓名、地块信息有误)需更正,需提交错误反馈表及户口簿等证明;若土地灭失或被征收,则需办理注销登记,交回原证并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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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即使无证,原始承包合同、台账等文件仍可证明权益。遇纠纷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过程中需保留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
提示:补办周期通常需2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部门细化要求。新证标注“补发”后与原证同等效力,务必妥善保管。若遇拒办或拖延,可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