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十条禁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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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私自出车 :军人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才能出车,严禁私自使用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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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车私用 :不得用公车办理私事,干部家属子女不得使用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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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夜间用车 :除战备、训练、应急等特殊任务外,夜间一律不得长途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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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乱停乱放军车 :军车不得在地方酒店、娱乐场所门口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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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章驾驶 :军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得着军服驾驶地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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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滥用标识 :军人自有车辆不得悬挂军车号牌,军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装警灯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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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随意租借 :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挪用军车及其号牌、运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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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不请假外出 :单身干部晚10时前必须归队,战士晚8时后不得请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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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酗酒滋事 :不得在外公款“请吃”“吃请”、聚众酗酒,不得酒后寻衅滋事,引发军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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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私下处理事故 :在外军人军车发生事故和矛盾纠纷,必须迅速逐级报告,不得私下协商处理。
这些禁令旨在规范军车运行秩序,维护军队良好形象,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