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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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探望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由单位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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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 自理部分 :月标准工资30%以内由个人承担。 - 单位负担部分 :超过30%的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费用范围限制
- 禁止报销 :飞机票、非公务旅游费用。- 允许报销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四等舱)、长途公共汽车等民用交通工具费用,凭据实报。
三、其他规定
- 报销周期 :配偶每年1次,父母每四年1次。- 单位差异 :部分单位可能制定更严格的标准,需以企业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