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工伤后返岗的规定如下:
一、返岗适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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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工伤赔偿适用《民法典》民事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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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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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与鉴定结果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若无伤残或轻残且不影响工作,应按规定返岗;重残需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返岗时间或安排合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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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建议 :返岗前应遵循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建议,如骨折等伤情需按愈合情况确定休息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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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返岗程序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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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请即可返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未提交返岗申请书为由拒绝安排工作或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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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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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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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后工资按原标准执行,若因提前返岗导致伤情加重,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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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赔偿项目与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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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如适用)、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如死亡)等,均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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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违反规定强迫工伤职工返岗或克扣工资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因工伤职工提前返岗导致伤情恶化,可能面临额外责任。
四、协商与争议处理
返岗时间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与职工恢复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总结 :返岗需以医疗期结束、鉴定合格为前提,遵循法律规定与医疗机构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执行。赔偿适用民事赔偿标准,用人单位需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