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当天通常不能付款,需等待3个工作日生效期后才能办理对外支付业务,但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不受限制。这一规定源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法》的账户生效日制度,旨在保障资金安全和身份核验。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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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含基本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仅支持资金转入,付款业务需生效期结束后办理。例外情况仅包括注册验资临时户转基本户或借款转存的一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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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差异:部分银行可能因内部流程延迟付款时间,建议开户时主动确认具体规则。例如,核准类账户的“正式开立日”以人民银行核准日期为准,非核准类则以银行开户手续完成日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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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期设立原因:通过3个工作日的缓冲期,银行可核查企业资料真实性,防范洗钱、诈骗等风险。同时确保企业预留印鉴、账户信息等完成系统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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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转入不受限:企业开户当天即可接收汇款或存入现金,但需注意大额转账需提供合法依据(如合同、发票等)。
提示:若急需付款,可提前与开户行沟通加急处理流程,或优先使用其他已生效账户。务必保留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回执,以便核对账户启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