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若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核心要求。
事故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内部应急机制快速启动。若事故可能扩大或涉及重大危险源(如火灾、爆炸、泄漏等),可同步拨打应急管理部门电话或政府热线,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需在1小时内向属地监管部门补报,严禁迟报、瞒报。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监管部门将依法逐级上报至省级或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企业需在内部制度中明确报告流程,定期开展演练。隐瞒事故或拖延报告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刑事责任。
牢记:快速报告既是法律义务,更是挽救生命的关键!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按流程高效传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