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援疆教师的条件和待遇如下:
- 政治素质 :
- 援疆教师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可靠性,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 业务能力 :
- 援疆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 普通话水平 :
- 援疆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普通话水平,以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
- 工作作风 :
- 援疆教师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 其他条件 :
- 援疆教师一般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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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期间,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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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援地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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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2800元,每人每年电话补贴500元,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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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干部人才办公室每年为援疆教师办理一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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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按照受援地的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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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不得将援疆教师作为分流或者下岗对象,援疆期满后如原单位已撤并或者转隶的,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 其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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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在疆期间,还享有当地同类同级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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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可按照现有援派干部和人才的补助标准,给予援藏援疆教师适当的生活补助。
这些条件和待遇旨在确保援疆教师能够安心工作,为受援地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并在工作和生活条件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