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援藏补助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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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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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教师在藏工作期间,每月补贴总额为10000元,但需要扣减内地的基本工资。
- 工资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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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援藏所在地区同类同级干部的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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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教师在藏工作期间,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由受援单位发给西藏地区级差工资补贴。
- 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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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教师在进藏时可一次性发给御寒制装费10000元和生活补助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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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教师由省教育厅发给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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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进藏时可一次性发给御寒费,一年期的发6000元,每增加一年增发400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其他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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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由选派单位按月发给其家庭生活困难补助费(含营养费)1200元,并办理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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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的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配偶及子女的探亲路费每年可在派出单位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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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教师在藏工作期间,其配偶可以前往西藏探亲一次,探亲差旅费按每人6000元标准包干。
- 经费开支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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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的援藏人员生活补贴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市区其他单位的援藏人员生活补贴经费由市财政和派出单位各补助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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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人才在藏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并由拉萨市按当地同类同级干部人才的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
- 其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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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干部或教师可能还会获得额外的补贴,如探亲休假交通费食宿费报销、年终奖翻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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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疆教师可能还会获得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和奖励补贴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经济补贴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职务、工作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