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社保缴费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退休年龄调整
渐进式延迟退休: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弹性退休制度:推出“弹性退休”制,职工可提前或延迟退休,选择空间为3年,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调整
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至2029年,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至2039年全部提升完毕。
其他调整
失业保险金缴纳:从2025年1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病残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新增病残津贴待遇,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职工提供经济补助。
社保缴费标准调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但具体缴费标准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
大龄失业人员参保:针对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从2025年1月1日起,如果他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其中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次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