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明确年份,而是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类型以及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时间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以下是不同情况的视同缴费年限起始时间:
企业职工
国有企业:一般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以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被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过,具体执行时,有些地方可能是从1992年7月或1992年1月开始的。
集体企业:是从市或区(市)县政府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较晚,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以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被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主要取决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时间,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类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