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配合注销二级建造师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确保您已经准备好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 先办理离职手续 :
- 如果企业称您尚未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请先办理离职手续并取得离职证明。
- 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 :
- 如果企业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通过注册系统申诉 :
-
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端,申报二级建造师注销手续。
-
如果原聘用企业退回申请或逾期(7天内)未配合办理,您可以通过该系统的“**申诉”栏目申诉,并上传与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 勾选“申请跨企业注销” :
- 在申报二级建造师注销业务时,需勾选“申请跨企业注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等待处理 :
- 建设主管部门会收到申请资料后,书面向建造师注册单位核实劳动关系情况。如果注册单位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将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 强制注销 :
- 如果注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将进行强制注销。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有效地处理单位不配合注销二级建造师证的问题。建议您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记录,并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