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需要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1. 法律法规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
2. 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以下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援助资金的工程。
-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3. 可以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 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其他工程:如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或建设单位自愿要求监理的工程。
4. 总结
根据规定,工程是否需要监理取决于其类型、规模和资金来源。例如,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以及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均需实行监理。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工程是否符合监理要求,建议参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