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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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 :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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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改革开放 :通过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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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能治理 :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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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生活 :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
- 实施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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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 :包括老城厢、海河沿线等区域,重点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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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 :根据“一核双港两副城多组团”的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和完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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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四区 :增加绿色空间,承接中心城区设施疏解,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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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五区 :根据各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制定具体的更新策略。
- 更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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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我更新 :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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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统筹更新 :涉及投资规模大、民生问题凸显的重大城市更新项目,可在行政辖区内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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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统筹更新 :建立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的联动机制,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
- 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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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提升 :包括科创学圈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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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提升 :包括老旧房屋改造、完整社区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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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修复保护,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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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服务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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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 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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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支持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制定具体的更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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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支持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持城市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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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 :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降低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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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支持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效率。
- 实施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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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检 :通过系统检查,查找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问题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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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谋划 :根据城市体检结果,谋划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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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按照计划推进各项更新工程,确保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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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评估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城市更新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天津市将全面提升城市的功能品质、宜居水平和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