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 :
-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但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 :
-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 投靠亲属户口 :
-
投配偶户口: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
父母投子女户口: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
- 人才引进落户 :
-
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
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
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
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 积分落户 :
-
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
积分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满一年(不含补缴)、在津有房(房子在积分落户中是必要条件,除非在津有多年社保,并可以匹配得上)、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140分)以上。
这些政策为不同人群提供了多种落户途径,包括亲属投靠、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等,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促进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