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地考生参加高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政策如下:
- 随迁子女异地参加高考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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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年限 :随迁子女需满足3年户籍+3年学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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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住所和工作 :考生家长需有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和稳定的工作,并在一定时间内上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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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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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 :随迁子女投靠落户后取得常住户口的,其资格审查按照本市正式常住户口考生有关规定执行。
- 报名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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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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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各报名单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中心及有关单位对考生资格逐一审核,重点对应届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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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高考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复查考生的户籍、学籍等信息,并将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 其他加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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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增加5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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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籍考生 :增加5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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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 :从“四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 高一安置考 :
- 转学契机 :外省学生回津高考的最后转学契机,须在高一当年8月31日前将户口迁至天津,并持有外省高中在读学籍,参加户口所在区组织的安置考试。
建议外地考生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