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有企业决策失误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责任认定 :
- 根据企业决策人员在决策中所持意见和岗位职责,认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在集体决策中,持赞同意见的党委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弃权的党委成员为次要责任人;在董事会决策中,持赞同意见的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弃权的成员为次要责任人。
- 依法处理 :
- 遵循依法处理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为过错与损失数额、企业资产规模大小与损失程度、历史原因与现实问题等因素,对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人予以或建议予以处理。
- 终身责任追究 :
- 国企投资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无论决策者是否仍在企业,都要对其所做的重大投资决策承担责任。这包括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如违规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等。
- 经济赔偿 :
- 如果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责任人需要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经济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面临开除公职等严厉处罚,尽管这种情况较少见。
- 内部检讨与沟通 :
- 决策者需要明确承认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并寻找后台表示支持。同时,努力沟通关系,向领导靠拢,以减轻个人责任。
- 监督与追责 :
- 加强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合规。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追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激励与约束并重 :
- 在强化约束的同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等,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处理国有企业决策失误时,应坚持责任明确、依法处理、终身追责、经济赔偿、内部检讨与沟通、监督与追责以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