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建证书转注后的继续教育办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总学时要求
二级建造师需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证书注销后重新注册,需以新证书签发时间是否超过原注册申请日期3年为准,超期需先办理逾期继续教育。
二、办理流程
- 登录注册系统
访问所在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如广东建设技能培训网、省住建厅官网等),使用注册证书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 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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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会自动加载已完成的学时,勾选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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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完成学时,需通过指定平台(如环球网校)完成课程学习并下载学习证明。
-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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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系统中确认学分达标后,提交延续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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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广东)无需上传学习证明,系统自动关联。
- 注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需在系统中确认申请,完成秒批流程。
三、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续续教育需在注册到期前90天完成,逾期系统将限制操作。
- 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建厅或注册平台。
- 特殊情况处理
- 注册信息变更时,需在变更后重新完成继续教育。
四、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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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习 :通过官方指定平台(如环球网校)或省级继续教育网学习,课程形式包括视频讲座、直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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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培训 :部分省份支持到指定培训机构面授,需提前确认当地培训机构的课程安排。
五、考试要求
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后,需在注册系统中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方可办理延续注册。
以上流程及要求综合了广东省及全国通用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