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可总结如下:
一、评审范围
覆盖全国,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教师专业发展、电化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高级教师岗位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 教育背景与资历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持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 业绩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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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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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领域需主导大型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等经历(部分地区如内蒙古经济系列有明确要求)。
- 学术造诣
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多篇高质量论文,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部分地区要求核心期刊发表)。
- 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占比≥三分之二。
三、评审流程
- 申报阶段
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业绩成果等材料。
- 初步审核
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 公示环节
单位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20个工作日公示。
- 论文及奖项审核
职称办审核论文及业绩成果,不符合要求的需修改或补充。
- 答辩环节
通过前公示人员进入答辩环节。
四、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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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控制 :各地根据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评聘人数,确保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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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优化 :评审流程公开透明,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专家库随机抽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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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 :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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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倾斜 :基层交流帮扶教师在职称晋升时获得优先推荐。
以上细则综合了教育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以各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