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申请复核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时间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 30日内 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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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查申请表》 :需填写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申请复查科目及准考证号等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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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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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 :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将所有材料整理成Word文档,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便于提交。
三、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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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如河南省人事考试网、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等),在线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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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携带材料至当地考试机构办公大厅提交。
四、复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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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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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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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通过短信或考务系统反馈给考生。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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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成绩不查 :客观题科目(如《建设工程经济》)原则上不参与复核,仅限主观题科目(如《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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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限制 :成绩公布后超过30日将不予受理,且申请仅限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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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查询结果
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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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或“成绩核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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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考务系统或短信通知查询结果。
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咨询当地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