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延毕需要办理的手续因学校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但一般包含以下核心流程和材料,供参考:
一、申请阶段
- 提交延期申请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延期毕业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如学业未完成、健康问题等)及具体延期时间。
- 导师及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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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需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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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费用缴纳
- 缴纳延期培养费
论文送审前需到学位办公室开具延期培养费单,再到财务处缴纳费用。
三、学籍与学位管理
- 调整学籍状态
学籍仍为在读状态,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并完成延期手续。
- 学位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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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期间需完成学业要求(如修满学分、通过论文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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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通过后,需重新申请学位,可能涉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或盲审。
四、毕业手续
- 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 持学院就业指导科开具的学校介绍信、毕业证、用人单位接收函等材料,到学生处或公安机关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手续。
- 档案管理
完成所有手续后,将审批表、缴费凭证等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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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申请需在应毕业时间后1个月内提交,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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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学校(如锦州医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同等学力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等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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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评估 :延毕不影响毕业证书,但可能影响奖学金申请,需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建议办理前仔细阅读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或咨询教务处,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