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策、组织评审、监督管理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制定与规划
- 制定职称改革方案
负责研究国内外职称制度改革经验,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全省职称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原则和重点内容。
- 完善职称评价体系
拟订职称综合管理和发展规划,建立科学、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推动职称制度与产业需求对接。
二、组织管理与协调
- 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活动,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
- 协调相关部门
领导协调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职称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三、监督管理与服务
- 监督评审过程
对职称评审程序、材料审核、结果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评审公正性和透明度。
- 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负责职称考试组织、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工作,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能力。
四、特殊领域管理
-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制定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负责农业领域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定和管理。
- 博士后管理
承担博士后引进、培养、考核等管理工作,服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五、改革创新与评估
- 探索创新机制
在职称评审中探索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细化可操作指标。
- 评估改革效果
定期对职称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政策,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旨在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职称评价体系,服务全省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